申請農舍之農民資格審查——申辦與備料次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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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申請人與土地資格自我審查(6項須全數滿足)

在前往各機關調動附屬資料前,請先確認案件是否通過以下硬性門檻:

  • [ ] 1. 年齡限制:申請人須為已成年者。
  • [ ] 2. 兩年條款:申請人之「戶籍登記」與「農地取得」均在新北市滿 2 以上(自申請日往前推算連續滿24個月)。
  • [ ] 3. 唯一農舍:申請人名下無自用農舍。如領有其他個別農舍或集村農舍建造執照者,不符資格。
  • [ ] 4. 產權完整:申請人必須是該筆農業用地的「所有權人」(產權獨立,不可為持分或他人土地,若共同持有須共同具名申請)。
  • [ ] 5. 面積門檻:該筆農業用地面積必須大於 0.25 公頃(約 756.25 坪)。
    • 例外:民國 89 1 28 日前取得之農地(以地籍謄本登記日期為準)或參加集村興建者,不受 0.25 公頃限制。
  • [ ] 6. 農地農用實績:該農地確實供農業使用,且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
🛠️ 第二階段:新北市政府標準審查流程與時效次序

1.備料與收件掛號:第一步。

申請人或代辦人備妥 7 大核心文件,向**新北市政府農業局(農牧經營科)**遞件掛號。

2.書面跨機關審查:第二步。

由農業局會同相關單位辦理書面審查,檢核地籍、戶籍、房屋財產等是否符合法定資格條件。

3.跨單位現場聯合會勘:第三步。

農牧經營科主導,邀集地政局、工務局、環境保護局及當地區公所等單位進行實地會勘。

⚠️ 現場核心:確認無未申報之違建(如鐵皮屋)、無違規鋪設水泥、確實有大面積農業經營。

4.專案小組實質審查:第四步。

由新北市政府組成農舍資格審查專案小組辦理實質審查,核心評估:興建農舍之合理性與必要性過去 2 年農業經營實績未來產銷計畫

5.核發資格函:第五步。

審查通過後,由農業局核發「准予興建農舍資格函」。

📄 第三階段:7 大核心應備文件與附屬資料申辦機關對照表

(提示:部分附屬資料有 30 天內核發之時效限制,請注意申請時間點)

辦理次序應備文件 / 附屬資料名稱申辦政府機關 / 單位櫃檯時效與備註說明
1興建農舍農民資格申請書新北市政府農業局(農牧經營科)

或各區公所經建課

現場填寫或網路下載新北市專用格式。
2全戶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新北市任一戶政事務所須為申請日前 30 日內 核發。
3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新北市任一地政事務所

(如板橋、淡水、汐止、新店地政等)

須為申請日前 30 日內 核發。
4申請人房屋財產查詢清單財政部臺北/北區國稅局(分局、稽徵所)

或新北市地方稅務局

藉此查核名下所有房屋,確認無其他自用農舍。
5農民身分 證明1. 各地區農會保險部(農保證明)

2. 勞保局/健保署(健保第三類證明)

3.實際農作且銷售2年證明文件。

須為申請日前 30 日內 核發。
7農業經營計畫書

(含過去2年經營實績佐證)

申請人自行撰寫 / 規劃設計師代編檢附:產銷單據、農地照片。

很久以前申請農舍的資格只要有農用證明即可,但行政院於104年重新規定農舍申請人的資格,依據104年修訂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管理辦法第3之一條。

「農民之認定,由農民於申請興建農舍時,檢附農業生產相關佐證資料,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會同專家、學者會勘後認定之。但屬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或全民健康保險第三類被保險人者,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農民之認定除了農保健保第三類外尚可以提出兩年農業生產證明資料,所謂證明資料就是依據104年10月農水保字第1041866479號函如下:

另有關本辦法第3條之1規定,申請人應檢附農業生產相關佐證資料一節,請申請人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之一,且為申請日往前至少二年內每年之農業生產佐證資料:
(一)領取農業天然災害救助之證明文件。
(二)領取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轉(契)作補貼之證明文件(不含休耕給付)。
(三)繳售公糧稻穀之證明文件。
(四)接受農政相關補助計畫之證明文件(不含人力培訓類)。
(五)銷售自產農產品相關證明文件或單據:最低額度以每0.1公頃農產品銷售每年新臺幣30,600元為基數,再依申請農業用地之面積倍數比例調整。
(六)農產品通過有機、產銷履歷或優良農產品驗證,或取得產地證明標章等有效期間內之證明文件。
(七)其他從事農業生產事實之證明文件

一般而言依據「最低額度以每0.1公頃農產品銷售每年新臺幣30,600元為基數」來取得申請人資格。

至於實務上如何作業就不在網上說明了

延伸閱讀 農舍申請SOP

相關細節請諮詢本公司

電話:(02)2272-0390,0939210835

🏢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窗口資訊(若遇疑難案件可事先洽詢):

  • 權責科室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農牧經營科
  • 辦公電話:(02) 2960-3456(請轉接農牧經營科-農舍資格審查承辦)
  • 市府地址:220242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新北市政府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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