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壹、土地變更
  1.農業用地變更為宗教用地
  2.農業用地變更為運動場館用地
  3.變更為遊憩區

4.林業用地 編更編定 為 農牧用地
      林業用地若坡度小於55%,得申請編定為農牧用地。

    5.農牧用地 更正編定 為 建築用地
     原農牧用地土地上有合法建築物,得更正編定為建築用地。

貳、農地整體規畫
  1.農地申請休閒農場。
  2.農地整體開發評估、規畫、設計。
  3.大面積農地整理成小面積農地之評估、規畫、設計。

叁、農舍設計申請
  1.農舍設計、建照、使照等申請。
      2.民宿設計、建照、使照等申請。
      3.違建農舍申請建照、使照。

肆、農業用地容許使用
  1.資材室申請。
  2.農路設計、申請。
  3.農地改良(整地)設計申請。
  4.蓄水塘申請。
  5.加工室申請。
  6.菇寮申請。
  7.其他項目容許使用申請。

伍、水土保持計畫

 1.簡易水土保持申報
 2.一般水土保持計畫
 3.水土保持計畫監造


陸、山坡地雜項執照審查

柒、土地開發細部設計